2005年7月14日,星期四(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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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检察院一份检察建议
讨回欠缴7年的土地出让金176万元
周路平 叶维旭

  本报讯 7月12日,苍南县国土资源局根据该县检察院的一份检察建议,收回了被拖欠达7年之久的三笔土地出让金,共计1767228元。
    今年3月初,苍南县检察院民行检察科在审查该县国土资源局历年来土地出让金缴纳情况时,发现该局有土地出让金被缓欠至今未收回的情况。随后民行检察科审查了国土资源局有关征用土地、出让金缴纳的档案资料,证实了以上事实。为了维护国家利益,防止国有资金流失,该院于3月10日向该县国土资源局发出检察建议,要求采取措施收回缓欠的土地出让金。
    国土资源局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及时成立追讨小组,并在该院民行检察科的协助下,成功收回了苍南县龙港镇新渡村江南宾馆所欠的土地出让金540000元、浙江富康包装印刷公司所欠的土地出让金735513元、浙江曙光印业有限公司所欠的土地出让金491715元,共计1767228元。